月中離職社保誰來承擔

如果勞動者有出勤滿15天,用人單位應當在當月爲其繳納社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爲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月中離職社保誰來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