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簽了勞動合同可以辭職嗎
已經簽了勞動合同可以辭職,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
已經簽了勞動合同可以辭職,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
勞動合同籤三年沒什麼利弊區別,單位與勞動用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
新《勞動合同法》對這三種崗位做了明確的規定,勞動部門在對勞務派遣進行認定時也就有了明確的依據:“臨時性崗位”以時間爲節點,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工作崗位;“輔助性”是指爲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
試用期的期間:國家《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三個月不滿一年的話,試用期不應該超過一個月。如果勞動合同超過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的時間是不得超過兩個月;如果勞動合同是超過三年的固定期,勞動合同或者是無固定期,這...
對於用人單位來說,是企業留人的一種方式,表示企業對員工的忠誠度和能力的肯定。對於工作保密性強、技術複雜、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員穩定的崗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利於維護企業經濟利益,減少頻繁更換關鍵崗位的關鍵人員而...
女職工懷孕後,並不是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女職工明知自己已懷孕,但仍和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女職工處於“孕期、產期、哺乳期”,並非萬能的保護傘。對處於“三期”內的女職工...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此條是關於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根據提出解除的主體不同,可以將協商解除分爲兩種情況,一種是由用人單位提出的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
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39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
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
違約金的數額雙方是可以協商確定的,通常約定的違約金數額不超過標的額的30%。《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14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後,用人單位的續簽通知是法定義務。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
根據現行《勞動法》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分爲以下三種情況:(一)雙方協議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此種情況下,不問解除的事由,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即可解除勞動...
勞動合同到期如果公司不續簽勞動合同的是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如果是職工不續簽勞動合同是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失業前用人單位...
續簽流程:1、公司在該員工的勞動合同到期前提前一個月向該員工發出續簽勞動合同意願徵詢書,說明公司願意維持或者提高原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條件續簽合同,徵詢該員工是否願意續簽。員工選擇並簽字後由公司收回徵詢單。2、...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合同的效力隨之終止。但是,勞動者在被確認無效的勞動合同履行期間是付出了勞動的,對勞動...
條件: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3、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
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裏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
勞動協議通常來說就是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勞動合同法》...
法律沒有對續簽的年限做出明確的規定,需要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即可,但是如果連續簽訂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後,如果員工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用人單位應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
1、工作年限滿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小於5年(含5年),或工作年限滿30年的事業編制人員,本人自願申請,經批准可以提前退休。2、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5週歲或工齡25年以上的人員,如本人自願,經組織批准,可以提前離崗。3、凡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
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規定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的實際工齡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
對孕期內女職工建立了特殊的職業保障機制,規定女職工在孕期內,用人單位不得通過提前三十日書面形式告知或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也不能通過經濟性裁員的方式解除勞動合同。...
有的。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