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地的土地使用證的辦理程序是什麼樣的?

土地使用證對於土地來說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證件,而且大家日常生活中所謂的土地的買賣,其實便是對於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的問題。所以說如果沒有土地使用證,那麼是不能在該土地上進行相應的勞作的,那麼買地的土地使用證的辦理程序是什麼樣的呢?

買地的土地使用證的辦理程序是什麼樣的?

一、《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記規則》的規定,土地登記按照土地登記申請——地籍調查——權屬審覈——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1 、土地登記申請書

2 、土地使用權利人身份證或戶口冊複印件

3 、土地使用的權屬證明材料 ( 政府行文 )

4 、初始登記頒發的土地證書

5 、建設用地批准書 ( 土地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 )

6 、批准用地繳稅費發票或罰款收據複印件 申請者提交以上資料後,國土資源所派員進行地籍權屬調查,符合規定的在 20 個工作日內給予辦理並報縣級人民政府審查批准,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

二、《國有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記規則》的規定,土地登記按照土地登記申請書——地籍調查——權屬審覈——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1 、土地登記申請書;

2 、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個人身份證明或者戶籍證明;

3 、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材料 ( 政府材料 ) ;

4 、初始登記頒發的土地證書;

5 、地上附着物權屬證明;

6 、建設用地批准書 ( 土地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 ) ;

7 、批准用地繳稅費發票或有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 委託代理人申請土地登記的,還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申請者提交以上資料後,國土資源部門派員進行地籍權屬調查,符合規定的在 20 個工作日內給予辦理並報縣人民政府審查批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

在辦理土地使用證的時候,還需要對相關土地的從屬問題了解清楚,因爲土地需要區分國有土地還是集體所有土地,而且這兩種土地在辦理土地使用證的時候,土地使用證的辦理流程也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