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國防利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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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時窩藏逃離部隊軍人罪的認定

戰時窩藏逃離部隊軍人罪的認定

(一)區分本罪與僱用逃離部隊軍人罪的界限二者對象相同,行爲亦有某些相似,如都可能提供住食場所、財物等,因此,容易發生混淆,但兩者還是有着本質的區別:(1)主觀故意內容不同。本罪意圖在於使其受到窩藏,即逃避部隊及其他有關...

阻礙軍人執行職務罪立案標準

阻礙軍人執行職務罪立案標準

根據《刑法》第368條第1款的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軍人依法執行軍事職務的,應當立案。本罪是行爲犯,行爲人只要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軍人依法執行軍事職務的行爲,原則上就構成犯罪,應當立案追究。...

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概念

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概念

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是指以謀取非法利益爲目的,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的行爲。具體表現形式多種多樣,如穿戴軍人服飾行騙,使用僞造的軍人證件行騙,等等。...

僱用逃離部隊軍人罪構成要件

僱用逃離部隊軍人罪構成要件

1、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2、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即明知是逃離部隊的軍人而仍決意僱用。如果不知是軍人或者雖然知道是軍人但不知道...

戰時故意提供虛假敵情罪立案標準

戰時故意提供虛假敵情罪立案標準

本罪爲結果犯,行爲人在戰時故意向武裝部隊提供虛假敵情的行爲,必須“造成嚴重後果”的,才構成本罪,予以立案偵查。所謂造成嚴重後果,一般是指導致我軍貽誤戰機、擾亂作戰部署、指揮失誤、戰鬥失利、造成部隊傷亡等情形。對...

阻礙軍人執行職務罪的認定

阻礙軍人執行職務罪的認定

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要注意兩點:一是要看行爲入主觀上有無故意阻撓軍人執行職務的目的。如果屬於對軍人發牢騷、講怪話、態度生硬,或者僅有一般嘲諷、辱罵,甚至輕微的頂撞行爲,行爲人並不希望對方停止、變更、放棄執行職務...

盜竊、搶奪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的認定

盜竊、搶奪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的認定

區分盜竊、搶奪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與盜竊、搶奪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的界限:盜竊、搶奪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是指盜竊、搶奪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爲。兩罪的犯罪主體、主觀方面、客觀方面...

接送不合格兵員罪立案標準

接送不合格兵員罪立案標準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九十三條[接送不合格兵員案(刑法第三百七十四條)]在徵兵工作中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員,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接送不合格...

僱用逃離部隊軍人罪的認定

僱用逃離部隊軍人罪的認定

(一)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本罪以明知是逃離部隊的軍人而僱用和情節嚴重作爲犯罪構成要件。如果行爲人不知道僱用的是逃離部隊的軍人,或者明知僱用的是逃離部隊的軍人,但不屬於情節嚴重的,都不構成犯罪。(二)區分本罪與窩藏...

聚衆衝擊軍事禁區罪量刑標準

聚衆衝擊軍事禁區罪量刑標準

聚衆衝擊軍事禁區,嚴重擾亂軍事禁區秩序的,對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戰時拒絕、故意延誤軍事訂貨罪量刑標準

戰時拒絕、故意延誤軍事訂貨罪量刑標準

戰時拒絕或者故意延誤軍事訂貨,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戰時拒絕、故意延誤軍事訂貨罪的認定

戰時拒絕、故意延誤軍事訂貨罪的認定

認定本罪時應注意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本罪以“戰時”拒絕或者“故意”延誤軍事訂貨“情節嚴重”作爲犯罪構成要件。如果科研、生產、銷售單位因不具備完成軍事訂貨任務的條件而拒絕軍事訂貨;平時拒絕、故意延誤軍事訂貨...

戰時拒絕、逃避徵召、軍事訓練罪構成要件

戰時拒絕、逃避徵召、軍事訓練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只能是預備役人員,非預備役人員不構成本罪。根據兵役法規定的精神,“預備役人員”是指軍隊外服兵役的人員,包括編入民兵組織或者經過登記服預備役的人員,他們積極履行兵役法所規定的兵役義務,是...

接送不合格兵員罪的認定

接送不合格兵員罪的認定

一、罪與非罪這裏主要應注意接送不合格兵員罪與徵兵工作人員工作失誤的界限。如果行爲人主觀上不是明知,而是由於其業務知識、經驗不足,或者是調查研究不夠充分,工作作風不夠深入,思想方法簡單片面造成認識偏頗而發生的錯...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裝備、軍事設施罪量刑標準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裝備、軍事設施罪量刑標準

1、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而提供給武裝部隊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

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構成要件

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爲本罪的主體。(二)主觀方面本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指明知是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行爲而有意實施的主觀心理狀態。(三...

聚衆擾亂軍事管理區秩序罪量刑標準

聚衆擾亂軍事管理區秩序罪量刑標準

聚衆擾亂軍事管理區秩序,情節嚴重,致使軍事管理區工作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