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議股東搶注商標合法嗎

異議股東搶注商標是否合法

異議股東搶注商標合法嗎

要是所在公司的那個商標已經公佈了的話,這種行爲違反商標法了。這是針對於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標,(找出文件事實證明 有關被搶注商標或者企業名稱有一定的知名度,能證明搶注人惡意的,)可以通過商標異議或者申請撤銷其註冊商標的行政救濟方式來維護權益,

證明其惡意主要從:.是否同行業.是否同地域.是否有過經濟來往.自身是否在先使用.是否已有一定的知名度.搶注人是否搶注較多商標(職業搶注人).是否有其它惡意行爲 (你說的應該大部分符合的) 。

如果是剛擬定的商標名稱,那麼是可以通過法律的途徑找回的。

商標被惡意搶注應如何應對

1、當被搶注商標進入初步審定公告,提出異議。

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三十條 對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覈准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予公告。

《商標法》第三十一條 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2、當被強注的商標覈准註冊時,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爭議,撤銷被強注的商標。

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四十一條 已經註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的,由商標局撤銷該註冊商標;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註冊商標。

已經註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三十一條規定的,自商標註冊之日起五年內,商標所有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註冊商標。對惡意註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

除前兩款規定的情形外,對已經註冊的商標有爭議的,可以自該商標經覈准註冊之日起五年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裁定。

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裁定申請後,應當通知有關當事人,並限期提出答辯。

對於股東搶注商標的事情,需要看所在公司是否將股東註冊的商標作爲擬定的商標,如果是股東有着知曉公司的商標信息,然後去註冊的商標,那麼是可以通過法律的手段來將商標給拿回來的。只要蒐集的證據足夠證明股東是搶注的行爲,那麼法院是會判定你們勝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