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租賃合同無效的情形

汽車租賃合同無效的情形

在生活中,我們有時候需要進行庫房租賃,但是租賃就需要一定的租賃合同。那麼,在法律的規定下對於租賃合同有可能出現無效的情形,具體有哪些呢?這就需要大家透過本文的內容來進行了解。下面本站網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爲您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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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1、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經主管部門批准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2、出租人就未經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築,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准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3、租賃期限超過臨時建築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准延長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延長使用期限內的租賃期間有效。

4、當事人以房屋租賃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爲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爲房屋租賃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