攪拌站出租協議

攪拌站出租協議

攪拌站出租協議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民法典》有關規定在雙方共同友好互利互惠的原則下達成以下條款便於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1、乙方爲甲方提供 型攪拌生產線,裝載機、地泵等機械設備和生產員工,員工工資由甲方每月先行墊付。

2、甲方承諾一年保底 的生產量:每方按 元計算,每月不足 方按 方計算,生產方量以出廠票據與客戶簽字爲準。

3、甲方確保乙方不低於 方的生產量。乙方的人工工資,機械維修,油料甲方應每月先行墊付。從第四個月開始甲方應100%的支付給乙方每月的租賃費,以此類推。在工程完工後一個月內,甲方必須一次性支付所欠乙方的餘款。甲方如不按時付款給乙方,甲方應支付所欠乙方金額的雙倍貸款利息。

4、甲方提供生產場地、水、電和場地基礎建設的一切費用。乙方負責設備的進場費,但先由甲方墊付,半年後再分期逐月在機械租賃費用中扣除。

5、乙方生產過程中必須按甲方出具的配合比進行規範生產,確保產品合格,若砼產品到達工地由於施工不當(如:振搗不到位,加生水,不規範砼澆注原因造成的一切質量問題),與乙方無關。

6、生產過程中乙方提供的攪拌站、裝載機、地泵等機械的維修及油款乙方負責,此款由甲方先墊付。

7、在生產途中,站、泵,裝載機因機械突發事故,(包括堵管)無法避免的,乙方極積協調,儘快恢復生產。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8、在生產過程中,甲方應配備1-2名普工配合乙方生產,場地衛生,服從乙方的安排。

9、辦公用品、票單、實驗器材及伙食團廚具由甲方負責提供。 10、生產過程中乙方必須制定相關的規章制度及安全生產措施對員工進行規範管理,如員工在生產中操作不當所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11、如合作過程中一方違約,除賠償對方相應的損失外,還應支付違約金 萬元。

12、甲方必須負責所在區域內與砼生產、銷售有關的一切手續和協調周邊關係,如遇一切影響生產的因素,均爲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13、凡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甲乙雙方都有權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依照有關法律進行裁決。

1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所作出的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簽字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應,如有未盡事宜另行商議。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