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範本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範本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北京房屋租賃合同

合同編號: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
出 租 方:
承 租 方:
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0四年四月
特 別 告 知
一、本合同爲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訂的示範文字,供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約定使用,但不適用於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公有房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