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計稅稅率

房屋租賃合同計稅稅率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爲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爲,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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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發票稅點是多少

以月租2000元爲例計算稅率。

(1)營業稅:月租金收入×3%,即2000×3%=60。

(2)城建稅:營業稅×(1%或5%或7%)(在市區的,稅率爲7%,在縣城、鎮的,稅率爲5%,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爲1%,外籍和港澳臺人員不徵),按照在市區標準計算即60×7%=4.2。

(3)教育費附加:營業稅×3%(外籍和港澳臺人員不徵),即60×3%=1.8。

(4)地方教育附加:營業稅×1%,即60×1%=0.6。

(5)房產稅:月租金收入×4%,即2000×4%=80。

(6)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土地年稅額÷12個月×佔地面積,島內土地使用稅爲每平方米6元,6÷12個月×10=5(每月)。

(7)印花稅:月租金收入×0.001,即2000×0.001=2。上述(1)-(7)項合計稅費爲:153.6。

(8)個人所得稅=(2000-153.6-800)×10%=10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