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證明樣板是怎樣的

一、夫妻離婚證明樣板是怎樣的?

夫妻離婚證明樣板是怎樣的

離婚證明書

茲證明____________(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與______(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地點)登記,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原婚姻登記機關名稱,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離婚。其夫妻關係自該日終止(登記離婚之日或者判決之日)。

二、領取離婚證的流程

按照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離婚證的領取具有一定的規律,婚姻登記機關向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頒發離婚證要經下列法定程序:

1、受理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提出的申請並覈查其應當提交的法律檔案;

2、婚姻登記機關明確告知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關於《婚姻法》規定的登記離婚的條件;

3、詢問關於離婚協議的內容及意願是否一致,有異議的應當重新協商達成一致;

4、詢問關於子女撫養及財產、債務的處理是否有異議,如有,應當重新協商一致;

5、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手印;

6、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宣讀《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填寫《離婚登記處理表》。申請離婚登記的當事人在履行上述程序後,婚姻登記員按下列步驟頒發離婚證書:

(1)向雙方當事人再次覈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2)婚姻登記員告知其領取離婚證後雙方的法律關係,與子女的關係及各自應盡義務;

(3)在《離婚登記處理表》上簽名或者按手印。本欄必由當事人親自辦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4)註銷雙方的結婚證,頒發離婚證;

(5)宣佈解除雙方夫妻關係。

三、離婚的方式有幾種 ?

一般來說離婚有以下兩種方式可以選擇:

(一)協議離婚,夫妻雙方如果能夠對離婚達成共識,並對共同財產的分割、孩子撫養、孩子撫養費、夫妻共同債務的分擔等問題能夠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採用這種方式。採用協議離婚,只要向婚姻登記機關出具有關證件和離婚協議書,婚姻登記機關會對離婚登記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若查明情況屬實,並已對子女、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當場就會發放離婚證。協議離婚的過程要更加快捷。但是一般由於離婚涉及的問題較多,所以一般很難達成一致意見。

(二)訴訟離婚,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雙方對於離婚、財產分割、孩子撫養、共同債務的分擔等問題達不成一致的,則只能透過訴訟方式離婚。訴訟離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地超過一年的法院起訴。訴訟離婚的時間要比協議離婚長得多,一審一般審理期間爲3至6個月,二審一般爲3個月。

儘管也給大家提供了離婚證明的樣板,但是,大家瞭解離婚證明的相關格式以後也沒有任何的實質意義的。在生活當中需要大家出具離婚證明的,根本不會承認任何機關單位手寫的離婚證明書。夫妻在解除婚姻關係的這件事情上,可以選擇的方法無非也就是協商和訴訟這兩種,婚姻關係證明不是能夠隨隨便便自己開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