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以抵押土地嗎

法院可以抵押土地嗎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爲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爲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爲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爲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爲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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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如何抵押


土地、房產在銀行押着,叫抵押。如果要辦理土地抵押的話,大部分銀行是需要你事先找一家有資格的土地價格評估所對要抵押的土地進行價格評估。然後將土地證與評估報告、連同銀行和你簽定的抵押合同、抵押申請及貸款合同一同拿去當地國土資源局登記備案。然後持國土資源局給你出具的已經辦理好抵押手續一同交給銀行,抵押事宜辦理完畢。

透過上文的介紹,我們瞭解了什麼是土地抵押,以及土地抵押登記的條件以及如何進行土地抵押,大家應該有所瞭解,擔保公司土地抵押登記是必須的。根據《擔保法》的有關規定,土地抵押登記爲抵押合同的生效條件,也就是說,以抵押登記爲生效條件的擔保公司土地抵押合同,自辦理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登記生效日即爲抵押合同的生效日。抵押權登記後,抵押權人可以對抗一切的第三人。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律師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