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貸款抵押注意什麼

經濟快速發展的今天,各種各樣的交易方式出現,人們有時爲了更夠獲取更多的經濟利益,人們相互之間會產生借貸關係,借貸金錢的數額較大的,債權人爲了保證債權的安全性,會要求借貸關係中的債務人對借款提供一定的擔保,而擔保最常見的方式也就是抵押。

民間貸款抵押注意什麼

抵押是指抵押人將自己所有的財產,以不轉移財產所有權的方式,將一定的財產擔保債權,在債務人沒有辦法償還清債務時,債權人可以將抵押人的這一部分財產拍賣、變賣、或者折價處理,將財產轉變成現金後優先抵償自己的債權,從而保證債權人的債權實現。通常,設定抵押需要欽定書面的抵押合同,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通常也就是債務債權關係中的債務人和債權人。

抵押作爲擔保的方式之一,具有以下的特徵。

(一)、我國《民法典》明確規定,設立抵押權的,必須簽訂書面形式的抵押合同。

(二)、設立抵押權的財物的所有權不轉移,而且和質押不同,抵押不需要轉移對抵押物的佔有。

(三)、抵押權的設立是爲了擔保債權的實現,所以,在債務人在約定期限到了之後不清償自己的債務時,抵押權人也就是債權人可以將設立抵押權的財物驚醒拍賣、變賣和折價處理,從拍賣、變賣、折價處理所得的金錢中優先受償。

常見的設立抵押權的財物由以下三種:

(一)、不動產設立抵押

不動產設立抵押是指將以不動產作爲抵押物,給債權人設定的抵押。不動產比如土地,土地上的建築物等都屬於不動產。

(二)、動產設立抵押

動產設立抵押是指以動產作爲抵押物,爲債權人設定的抵押。在我國,動產通常僅是限於交通工具等特殊的動產才能設立抵押,但是動產是所有可以移動的財產,並且移動之後頁不影響它的價值。

(三)、某些財產權利設立抵押

財產權利設立抵押是指以在法律規定的可以作爲抵押物的各種財產權利,爲債權人設定的抵押。但是根據我國的法律法規,財產性權利僅可以設定質押,不能抵押。

根據抵押的性質和種類,自然人在爲民間借貸設立抵押的時候,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簽訂書面抵押合同。自然人民間借貸發生糾紛之後,舉證本來就困難,在有抵押物保證債權實現的前提下,不能因爲前期沒有沒有簽訂抵押合同而導致債權實現不能,並且辦理抵押權登記是需要簽訂抵押合同的,登記了的抵押權比沒有登記的抵押權有限受償。

(二)、到房管局辦理抵押登記,一個房產是可以辦理多個抵押權的,有抵押權的債權具有優先受償權,但是當財產辦理了多個抵押的時候,登記的抵押權優先於未登記的抵押權,所以,在民間借貸辦理抵押時,一定要去房管局辦理相應的抵押登記。

以上就是民間借貸中設立抵押權時應該注意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