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帶擔保責任是否是夫妻共同債務

一、連帶擔保責任是否是夫妻共同債務?

連帶擔保責任是否是夫妻共同債務

連帶擔保責任一般不是夫妻共同債務,保證作爲擔保的一種,其是夫或妻一方以其個人信用對外從事民事行爲,系基於特定人身關係的信用保證,一般情況下配偶方受益的可能性較低。在此情況下,證明配偶從擔保合同中受益的舉證責任應由債權人承擔而不是由保證人配偶承擔,債權人也無法舉出證據證實擔保人配偶從此筆債務中受益,事實上也沒受益。另外,根據夫妻共同債務的定義,擔保的債務並非是爲了滿足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明顯爲債務人能順利借款而設立的擔保,所以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二、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標準是怎樣的?

1、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的債務;

2、夫妻爲滿足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如購置共同生活用品借的款;

3、共同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

4、爲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5、其他應當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三、夫妻個人債務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1)夫妻一方的婚前債務。如夫妻一方爲購置房屋等財產負擔的債務,該房屋沒有用於婚後共同生活的,應當認定爲個人債務。

(2)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沒有扶養義務人所負債務。

(3)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生產或者投資經營活動所負債務,且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的。

(4)遺囑或贈與合同或者協議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爲一方個人財產,附隨這份遺囑或贈與臺同而來的債務也應由接受遺囑或贈與的一方單獨承擔,他方無清償責任。

(5)夫妻雙方依法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約定由一方負擔的債務,夫妻雙方將本屬於共同債務,約定有一方負擔的可以視爲夫妻個人債務,但是這種約定不能當然的及與債權人,對債權人沒有對抗效力,除非債權人事先知道或者事後追認該約定。

(6)夫妻一方因個人不合理的開支,如賭博、吸毒、酗酒所負債務。

(7)其也依法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包括夫妻一方實施違法犯罪行爲、侵權行爲所負的債務。

在司法實踐中,爲夫妻共同生活產生的債務,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的債務以及其他跟家庭生活相關的債務才能被認定成夫妻共同債務,如果產生的債務跟家庭生活等毫無關係,另一半是沒有任何償還義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