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抵押過的房子能賣嗎?

一、對於抵押過的房子能賣嗎?

對於抵押過的房子能賣嗎?

對於抵押過的房子是可以賣的,法律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爲無效。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的,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經登記的,抵押權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權;取得抵押物所有權的受讓人,可以代替債務人清償其全部債務,使抵押權消滅。受讓人清償債務人後可以向抵押人追償。

二、已抵押房屋怎麼買賣?

已設定抵押的房屋進行轉讓是房地產交易中非常典型的模式。通常,原業主透過向銀行申請貸款購買了房屋,並將該房屋抵押給銀行作爲償還貸款的擔保。而在抵押權存續期間,如果房東欲將該房屋轉讓,在交易方式上同沒有設定抵押的完全產權的房屋轉讓存在很大差異。

房地產交易中心會根據抵押權人是否同意轉讓抵押物或抵押登記是否已經註銷,來判斷交易的房屋是否可以轉讓過戶,從而保護銀行的合法權益,進而保障整個房地產交易體系的安全。一般而言,實踐中有如下幾種既符合法律規範,又具有可操作性的交易模式,供房屋買賣的雙方選用:

(一)提前還款,解除抵押。

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之後,由原業主一次性提前歸還尚欠銀行的全部貸款餘額,之後銀行釋放抵押權,由房地產交易中心註銷抵押登記,如此,原業主就取得了該房屋的完全產權,接下來,雙方即可按照一般的二手房買賣流程完成交易。

這種方法的優點是,在房東取得完全產權之前,買方沒有支付房款,因此買方資金的安全性高;缺點是,完全由房東籌錢還貸,就要求房東具有很強的資金實力或融資能力,且沒有充分利用買方的首期房款參與還貸,不是最爲經濟的解決方案。

(二)辦理轉按揭。

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之後,雙方共同向原業主的原貸款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手續。

這種方法的優點是,無須籌措資金提前還貸,沒有融資的壓力,而是將房東原有的還貸義務轉由買方承受,透過變更抵押登記,將抵押人從房東變更爲買方;缺點是,轉按揭手續較爲繁複,且不是所有銀行都有這項業務,而如果買方需要到另一家銀行辦理貸款,則會出現跨行轉按揭的問題,操作起來比較繁瑣。

(三)買房替原業主提前還貸。

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之後,買方將應當支付的首期房款專項用於幫助房東歸還貸款餘額。

對於抵押房子的交易情況,是需要嚴格基於上述法律中規定的情況來進行處理,特別是對於有關抵押房子的具體情況是需要嚴格基於實際的抵押事項來進行辦理,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