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需公司擔保的借條怎麼寫?

一、如果需公司擔保的借條怎麼寫?

如果需公司擔保的借條怎麼寫?

如果需公司擔保的借條需要包含的內容有:資金出借人、借款人、擔保人基本資訊;借款資訊;擔保人確認條款;落款和雙方的簽字等內容。在需要借錢的時候一般都會有擔保人的,這個擔保人需要面臨一定的風險,那麼在有擔保人的情況下,這個借條應當按照以上的規定來書寫。

二、簽訂擔保合同或者借條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不要人情擔保。在訂立擔保合同時,擔保人礙於情面,對被擔保人缺乏應有的資信調查,盲目簽訂擔保合同,

2、不要行政命令擔保(或稱領導干預擔保)。這種擔保違背自願原則,在是否設立擔保、採用何種形式擔保、擔保多大範圍的債務這些問題上不是由當事人商定,而是在領導幹部用行政命令或出面干預的情況下設定的,容易產生糾紛

3、不要賄賂擔保。這種擔保往往透過賄賂錢財或禮物來達到設立擔保合同的目的。

4、不要無知擔保。有些人對被擔保人的主體資格不做審查,對擔保範圍、責任期限、責任方式也沒明確約定,便盲目在擔保合同上蓋章。

5、不要無效擔保。

三、借條擔保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1、借條對擔保期限有約定的從約定,沒有約定的爲六個月。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

2、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爲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爲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3、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擔保借條需要由擔保人、債權人、債務人來進行確認,對於借款人要把借款的資訊註明清楚,而對於擔保人就需要把擔保的資訊註明清楚,只有三方確定清楚了之後才能保障到各自的權益,但只要此借條成立三方都需要履行自己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