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抵押權轉讓擔保人責任就免除了嗎?

一、債權,抵押權轉讓擔保人責任就免除了嗎?

債權,抵押權轉讓擔保人責任就免除了嗎?

免除了。債權轉讓是指在不改變合同內容的合同轉讓,債權人透過債權轉讓第三人訂立合同將債權的全部或部分轉移於第三人。債權全部讓與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債權人成爲原合同關係的新的債權人,原合同債權人因合同轉讓而喪失合同債權人權利,債權部分讓與第三人,第三人成爲合同債權人加入到原合同關係之中,成爲新的債權人,合同中的債權關係由一人變數人或由數人變更多人。債權轉讓合同中,受讓人以免除擔保人的擔保義務爲條件受讓債權,則債權轉讓人與受讓人之間設立了特定的權利義務關係,該合同排除了受讓人的權利和擔保人的債務。受讓人再轉讓該債權時,未設定該條件,後轉讓人不能取得大於前手即原債權受讓人的合同權利,因此,後轉讓人不能向擔保人主張債權。

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條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爲其他債權的擔保。債權轉讓的,擔保該債權的抵押權一併轉讓,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哪些情形債權轉讓,對於債務人可以主張抵銷?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

(一)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且債務人的債權先於轉讓的債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

(二)債務人的債權與轉讓的債權是基於同一合同產生。

第五百五十條 因債權轉讓增加的履行費用,由讓與人負擔。

第五百五十一條 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爲不同意。

綜合上面所說的,債權和抵押權是可以轉讓給擔保人,但對於在轉讓時需要獲得債權人與第三人的同意,同時還需要通知債務人,只要在三方協商好透過了之後,那麼債權人就對自己的責任已免除,從而就會由新的債權人來承擔所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