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債務由誰承擔

近幾年,夫妻財產糾紛也是比較常見的,除了財產分割外,還涉及債務分割問題,很多時候其實都是圍繞共同債務由誰承擔的問題在辯論。那麼,夫妻共同債務究竟由誰來承擔呢?下面由本站小編爲你詳細介紹,相信你會有所收穫。

夫妻共同債務由誰承擔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爲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

一、夫妻共同債務的主要範圍

1、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爲夫妻共同財產,爲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2、夫妻爲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3、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4、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爲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5、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6、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7、爲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8、爲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9、夫妻協議約定爲共同債務的債務;

10、其他應當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二、夫妻共同債務的性質

1、 夫妻共同債務責任是一種連帶責任

夫妻財產是共同共有關係,夫妻雙方共同地平等地享有共有財產的各種利益,共同地平等地負擔由共有財產產生的各種義務。對外民事法律關係中,夫妻雙方對共同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 夫妻共同債務責任是一種無限責任

夫妻之間的關係具有合夥性,而合夥人對合夥事務產生的債務,必須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同樣,夫妻雙方對夫妻共同債務必須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換言之,夫妻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和夫妻各自的個人財產爲擔保。

3、夫妻共同債務責任是一種對外責任

夫妻雙方對共同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是相對於夫妻雙方之外的債權人(第三人)而言的,因而是一種外部責任。

三、夫妻債務的承擔原則

《婚姻法》第41條規定:“離婚時,原爲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根據這一規定,夫妻共同債務的清償原則是:

(1)共同償還的原則;

(2)協議償還的原則;

(3)判決償還的原則。

四、共同債務清償後的求償

夫妻共同債務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在夫妻內部則是按份承擔。一旦夫妻雙方對共同債務各自承擔的份額確定以後,夫妻一方對外履行了全部債務,有權就超過其應承擔的部分,向另一方請求償還。另一方不得以共同債務已清償爲由拒絕一方的請求。

閱讀完本文後,我們可以知道,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而且夫妻共同債務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在夫妻內部則是按份承擔,即承擔債務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請求償還。如果你有任何疑問或需要任何法律幫助,歡迎使用我們本站的在線法律諮詢平臺,我們定將竭誠爲你提供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