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借款由誰償還 夫妻約定自己還債有效嗎

生活中出借人經常遇到這類問題:把錢借給了有夫妻關係的一方,等到還錢時,另一方就以自己沒借錢爲由不還債。夫妻一方借款由誰償還,能否由另一方還債呢?有的債務人認爲自己約定了夫妻一方債務自己還,這種約定對出借人有效嗎,夫妻約定自己還債有效嗎?看了下面的內容就知道了。

夫妻一方借款由誰償還 夫妻約定自己還債有效嗎

一、夫妻一方借款由誰償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的債務,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因此,民間借貸的借款人爲夫或妻一方,該筆債務應當按照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共同承擔。

但是,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借款人夫或妻個人債務,由夫或妻一方承擔:

1、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爲個人債務;

2、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並且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

二、夫妻約定自己還債有效嗎

夫妻之間的財產所有制形式有法定共有財產所有制和約定分別財產所有制。其中,夫妻雙方採用書面形式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約定各自所有的,爲約定分別財產所有制形式。夫妻之間對財產安排和處理的效力僅及於夫妻雙方,法律保護夫妻雙方處分共同或各自所有財產的意思自由,但任何權利都是有邊界的,那就是不得侵害他人第三人的利益、不得有損社會善良等。因此,夫妻之間的借款約定不得對抗債權人,除非能否證明第三人對此是明知的。當然,夫妻更不能以借款形式,逃避向他人償還債務的義務。

出借人把錢借給別人以後,會遇到夫妻之間爲了逃避債務而推來推去的情形。上面我們爲大家介紹了“夫妻一方借款由誰償還”以及“夫妻約定自己還債有效嗎”,相信大家對夫妻債務有了一定的瞭解。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名義對外借款,另一方是否要承擔償還責任,這關鍵要看借款債務的性質是否爲夫妻共同債務。認定夫妻共同債務相當複雜,如果出借人遇到類似情形,最好諮詢一下專業律師,律師可以爲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