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認定夫妻個人債務 夫妻個人債務應該如何認定

我們都知道,夫妻在離婚後,是要對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債務承擔責任的。那爲了維護夫妻一方的權益,在離婚時,認定哪些債務屬於夫妻個人債務是很重要的。那怎樣認定夫妻個人債務,也就是說夫妻個人債務應該如何認定呢?下面將爲大家做一個比較詳細的說明。

怎樣認定夫妻個人債務 夫妻個人債務應該如何認定

一、怎樣認定夫妻個人債務

夫妻個人債務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婚後以個人名義所負的與夫妻共同生活無關的債務。根據本文上述相關的法律規定,應認定爲夫妻一方個人債務的應該有以下幾種情形:

1、夫妻一方婚前所負的債務。如上所述,這種債務一般屬於一方的個人債務,另一方無義務爲其償還,但債權人能夠證明其將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2、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償還的債務,但雙方以逃避義務爲目的的不予准許。法律尊重當事人之間的意思自治,並不禁止夫妻雙方對其所負的債務進行相關的約定,但這種約定僅在他們之間產生效力,對外(即債權人)不產生效力。現實中不少人慾透過離婚分割財產以達到逃避清償債務的違法目的,對此,無論是婚姻登記機關還是人民法院,都應當嚴加防範,認真審查,凡有損於第三人合法權益的協議應認定爲無效。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關係親朋所負的債務。現實中可能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即資助方稱其所負的債務經過了對方的同意,但對方否認。這種情況下如果否認一方沒有相關的證據證明,法院很可能會判其爲共同債務,這是基於夫妻之間特殊的人身關係及保護債權人的利益而考慮的,因爲一般來說,外人很難知曉他們之間是否對舉債達成了一致意見,將其認定爲共同債務更有利於保護債權人的利益。

4、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5、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爲個人債務。

6、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的債務,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在債務關係成立時知道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即債權人明知夫妻約定實行分別財產制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應認定爲其個人債務。

7、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二、夫妻個人債務應該如何認定

1、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2、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爲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爲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3、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爲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根據以上的法律規定可以看出,夫妻一方對外較大負債應當經另一方同意,並且能夠說明該債務是用於家庭共同支出,而不是用於個人消費,實際在離婚訴訟接近期間,實務中經常接觸到夫妻一方僞造夫妻共同債務的情況,對此《婚姻法》第四十七條明確規定,離婚時一方僞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在生活中,對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欠下的債務並不是都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有的屬於夫妻個人債務。爲了保護您的利益,如果您在離婚時,不知道哪些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哪些屬於夫妻個人債務,建議您諮詢專業的債權債務律師,讓他們幫您做出準確的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