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帶債務與夫妻債務

連帶債務與夫妻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與處理,是離婚案件中審理的疑難問題。2001年4月28日,修改後的《婚姻法》雖然對此作出了明文規定,但是由於過於原則和概括,在實踐中難以準確地把握和適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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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真正連帶債務與連帶債務的區別

一、債務發生的原因不同
不真正連帶債務的數個債務的發生原因各不相同,一般是由相關的法律關係競合而產生;而連帶債務的各債務的發生,通常基於同一原因,如基於同一合同約定,或基於共同侵權行爲。
二、主觀目的不同
不真正連帶債務各債務人之間,主觀上並無共同關係,僅具有客觀單一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