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真正連帶債務與連帶債務的區別是什麼

什麼是連帶責任和不真正連帶債務

不真正連帶債務與連帶債務的區別是什麼

1、連帶債務:是指在法律規定下或者兩個或多個當事人自主約定的情況下,基於同一原因產生的債務關係,其中任意一人可對債權人承擔全部債務責任,一旦其中一人償還債務完成,則其它債務人對債權人的責任消失,然後各債務人內部之間各自承擔部分相應的責任。這其中的各個債務人之間就是連帶債務關係。

2、不真正連帶債務:是指兩個或多個債務責任人基於不同的原因,對同一債權人產生的共同債務責任,其中任意一個債務人對債權人償還了債務,則其他債務人對債權人的責任消失 ,然後各債務人內部之間進行追償,最後由其中一人承擔全部債務責任。這裏各個債務人之間的關係就屬於不真正連帶債務關係。

連帶債務與不真正連帶債務的區別:

1、連帶債務一般是各個債務人之間主動約定、因共同的原因而產生;而不真正連帶債務一般是因不同的原因、被動的對同一債權人產生債務責任。

2、連帶債務人中任意一人都有對債權人履行全額債務的義務,各債務人對全部的債務應該共同承擔;不真正連帶債務人之間因爲對債權人發生債務的原因不同,所以只對自己需要負責的債務進行賠償。

3、連帶債務人之間從一開始就有共同的約定,產生了連帶關係,債權人有權要求其中任意一人償還全部債務責任;而不真正連帶債務人不是因共同約定,所以不真正具有連帶關係,債權人沒有權力要求其中任意一人履行全部債務責任。

4、連帶債務人因共同原因產生債務,所以每個人都有相應的分擔數額,一旦償還的債務超出自己應付的額度,就可以要求其他債務人賠償,簡單的說,他們之間是按比例分擔的關係;而不真正債務人只對自己應該負責的債務進行償還,不具有共同分擔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