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債務賭債需要共同償還嗎

一、夫妻共同債務賭債需要共同償還嗎?

夫妻共同債務賭債需要共同償還嗎

不需要,一方賭博所欠的債務,由於該債務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屬於一方個人不合理的開支,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因而應由債務人個人自行承擔,另一方不承擔償還責任。

根據《民法典婚姻編》(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八十九規定,離婚時,原爲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共同生活所欠的債務即夫妻共同債務,是夫妻爲了共同生活或履行撫養、贍養義務所欠的債務。夫妻債務最新司法解釋:

1、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

2、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爲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爲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3、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爲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個人債務的範圍。

1、 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的借款,也就是說這種債務是屬於一個人的,配偶沒有義務爲其承擔。但如果債權人有證據能夠證明這筆債務是用於婚後生活的除外;

2、 在婚後發生的債務,但夫妻雙方經過約定由個人承擔的債務。但如果約定的目的是爲了逃避債務則不被法律認可,並且夫妻間的這種約定僅對雙方產生效力,對債權人沒有效力;

3、 一方沒有經過另一方同意的就資助沒有義務撫養的親屬的債務;

4、 一方沒有經過另一方的同意,就自己籌資經營活動的,並且取得的收入沒有用到家庭生活中的,因爲經營失敗而負的債務屬於個人債務;

5、 一方以個人的名義借款的,並且另一方能證明其確實是與債權人約定爲個人債務的;

6、 夫妻之間實行分別財產制的,一方在對外借款時債權人也知道其約定的;

其實,既然當事人能夠區分的清楚哪些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正常情況下也應該能夠辨別得出哪些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處理夫妻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的道理是一樣的,自己不能光想着分財產,卻不去承擔夫妻共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