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借條怎麼寫纔有效

借條是在很多情況下都會使用到的一種法律憑證,而公司員工在出差的過程中也是可以會用到借條的。那麼出差借條怎麼寫纔會具有法律效力呢?這是很多人都想了解的內容,下面,就由本站小編爲您做詳細闡述吧。

出差借條怎麼寫纔有效

規範的借條應具備如下內容: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規範的借條書寫格式及內容舉例如下:

借條

今A借給B人民幣壹萬元整,即¥10000.00元,自2006年2月9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限6個月,利率爲每月0.8%,利息共計人民幣肆百捌十元整,即¥480.00元,全部本息於2006年8月8日一次性償還。

借款人:B(簽字、手印、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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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和欠條的區別

有人可能認爲借條與欠條是一樣的,其實兩者之間還是有較大區別的。

一、借條證明借款關係,欠條證明欠款關係。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不一定是借款。

二、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於多種事實的產生,如因買賣產生的欠款、因勞務產生的欠款、因企業承包產生的欠款、因損害賠償產生的欠款……。

三、當借條持有人憑藉條向法院起訴的時後,由於透過借條本身較易於識辯和認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借款事實,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要向法院簡單地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既可,對方要抵賴的話一般很困難。但是,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的時後,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對此事進行否認、抗辯,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證明存在欠條形成的事實。

現實中,有的當事人在書寫借條的時候不注意,導致寫出來的借條是沒有法律效力的,這嚴重影響了當事人的合法利益。有需要的朋友可以根據本站小編提供的正確的借條書寫方法來書寫一份合法、有效的借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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