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貸公司可以異地起訴嗎

一、網貸公司可以異地起訴

網貸公司可以異地起訴嗎

一般來說我國訴訟管轄遵循的是原告就被告原則,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損失中同樣可以在原告地法院起訴,網貸公司有選擇在異地起訴的權利,至於法院受不受理還要看其有沒有審理該案件的權利。

二、網貸的運營模式

1、P2P模式

網絡信貸起源於英國,隨後發展到美國、德國和其他國家,其典型的模式爲:網絡信貸公司提供平臺,由借貸雙方自由競價,撮合成交。在傳統P2P模式中,網貸平臺僅爲借貸雙方提供資訊流通交互、資訊價值認定和其他促成交易完成的服務,不實質參與到借貸利益鏈條之中,借貸雙方直接發生債權債務關係,網貸平臺則依靠向借貸雙方收取一定的手續費維持運營。在我國,由於公民信用體系尚未規範,傳統的P2P模式很難保護投資者利益,一旦發生逾期等情況,投資者血本無歸。因此,P2P網貸在不斷的探索實踐中,建議信用貸款方面引入親朋進行聯保,其他貸款方面則引入抵押或質押進行反擔保。同時,企業貸款項目引進第三方融資擔保公司對項目進行審覈和本息擔保,並要求其擔保規模要與擔保方的擔保額度相匹配,擔保方也要加強自身的風控管理。網貸,又稱P2P網絡借款。P2P是英文peerto peer的縮寫,意即“個人對個人”。

2、債權轉讓模式

債權轉讓模式債權轉讓模式能夠更好地連接借款者的資金需求和投資者的理財需求,主動地批量化開展業務,而不是被動等待各自匹配,從而實現了規模的快速擴展。它與國內互聯網發展尚未普及到小微金融的目標客戶羣體息息相關,幾乎所有2012年以來成立的網貸平臺都是債權轉讓模式。因爲信用鏈條的拉長,以及機構與專業放貸人的高度關聯性,債權轉讓的P2P網貸形式受到較多質疑,並被諸多傳統P2P機構認爲這“並不是P2P,而且出了風險會影響P2P行業”。

3、P2B模式

P2B平臺的特點是個人對機構,具體操作模式是由第三方機構去做風控。平臺把第三方機構做好風控的項目或標的在平臺上和投資者對接,這樣就聰明地化解了平臺做風控不專業,風控水平較差的難題。P2B平臺合作的機構,通常有較強的實力,較強的風控能力,較高的風控水平,因此總體上而言,P2B業務模式的風險大大低於P2P業務模式,安全性更值得投資者信賴。P2B平臺,根據所合作的機構的不同,又可以細分爲以下幾種:

第一、和擔保公司合作的平臺;

第二、和小貸公司合作的平臺;

第三、和保理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合作的平臺;

第四、和證券公司、四大資產管理公司、銀行等實力較強的持牌正規金融機構合作的平臺。

因爲通常擔保公司風控能力較弱,融資租賃公司、保理公司次之,小貸公司稍強,證券公司、四大資產管理公司、銀行等實力較強的持牌正規金融機構風控能力最強,風控水平最高,因此,這幾類P2B平臺裏面,第一種風險較大,第二種、第三種風險次之,第四種和證券公司、四大資產管理公司、銀行等實力較強的持牌正規金融機構合作的平臺,如無界財富、民生易貸,風險最低,安全性最高,最值得投資者信賴。

大家在沒有及時的將貸款還上,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網貸公司可以異地起訴當事人,當事人在收到法院傳票之後需按時參加訴訟。其次網貸之所以會風靡全國其最大的原因就是它貸款的條件比較低而且房貸快,一般來說只要提交個人身份證資訊之後就可以迅速放貸,在這種模式下的貸款存在着巨大的風險。目前我國的網貸發展還不夠成熟,相關的法律法規還不完善,一旦陷入其中,我們的個人權利很難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