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人被法院帶走怎麼查

《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十七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其餘的情形人民法院不會去調查取證。
附:
《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十七條:
(一)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屬於國家有關部門儲存並須人民法院依職權調取的檔案材料
(二)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個人隱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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