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到期強迫續簽的方法有哪些?

一、借條到期強迫續簽的方法有哪些?

借條到期強迫續簽的方法有哪些?

方法一:讓債務人寫還款計劃書

債權人可以和債務人協商,制定還款計劃或者協議,爲了保證債務人同意,債權人可以適當放寬條件。這樣訴訟時效從還款計劃的履行期限屆滿時起重新計算。

方法二:與債務人對賬並簽章確認

與債務人對賬也能達到延長訴訟時效奧德目地,但債權人需要注意的是:對賬要雙方簽字或蓋章,包括對賬的過程(郵件來往等)。訴訟時效從對賬之日起再開始計算。

方法三:起草與債務人清欠會談紀要

對於一時還不上債的單位,採用這種方法,既不傷和氣,又能掌握清欠的主動權,也能引起訴訟時效重新計算。

方法四:要求債務人提供擔保

債權人要求債務人提供擔保,並保證在一定還款日期之內,若債務人不還錢,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這種情況下,訴訟時效從還債期限屆滿之日起重新計算。

方法五:找第三方證明債權人自己曾追討債務。

找第三方證明債權人自己曾追討債務,訴訟時效從主張權利之日起重新計算。該證據並非直接證據,故建議和其他證據結合使用。

方法六:保留自己追討債務的各種證據

如請求清償債務時出行的車票、住宿發票、信函、電報等,證明一直在主張權利。

方法七:要法院提起訴訟

向法院提起訴訟,原訴訟時效中斷

方法八:透過非訴訟方式主張權利

債權人向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有關單位提出主張權利的請求,從提出請求時起,訴訟時效中斷。經調解達不成協議的,訴訟時效時間即重新計算;如調解達成協議,義務人未按協議規定期限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期間就從履行期限屆滿時重新計算。

此外,債務人向仲裁機關或有關主管機關主張權利的,也可引起訴訟時效中斷

債權債務關係中,很容易發生糾紛,因爲雙方涉及到金錢交易,可能會有還款到期,債務人拖欠不還的情形,遇到糾紛,通常的處理方式都是先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才訴訟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