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間的借貸合同是否違法

企業間的借貸合同是基於企業資金拆借的行爲,企業可以將暫時閒散的資金按照一定的價格讓渡給其它企業使用。那麼法律上是否允許企業間的拆借行爲呢?企業間的借貸合同是否違法呢?請閱讀下文了解。

企業間的借貸合同是否違法

企業間的借貸合同是否違法

企業間的借貸合同是否違法,是要看是爲了什麼而簽訂合同的,如果是爲生產、經營需要訂立的民間借貸合同,並且沒有無效的情形,那麼借貸合同就是有效的。

根據我國經濟發展的情況,法律允許企業相互之間進行資金拆借,這是有利於經濟發展的好方法。但要是問到企業間的借貸合同是否有效,則要看此借貸合同是否符合《民法典》中的合同生效條款。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十條規定:“法人之間、非法人組織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爲生產、經營需要訂立的民間借貸合同,除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百五十四條以及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當事人主張民間借貸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十條規定:“法人之間、非法人組織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爲生產、經營需要訂立的民間借貸合同,除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百五十四條以及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當事人主張民間借貸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爲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第一百五十三條 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爲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行爲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