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之間資金拆借是否合法

一、企業之間資金拆借是否合法

企業之間資金拆借是否合法

1、企業的內部資金拆借行爲有效的情形

(1)根據《公司法》規定有效的情形。儘管中國人民銀行的《貸款管理辦法》規定,企業之間的資金借貸行爲應該統一由銀行辦理,但是根據《公司法》和《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規定,如果民間借貸或者企業借貸符合公司法的規定仍可以是有效的,實際上在新公司法布之前,兩種非金融機構參與的借貸行爲一直被認爲是有效的:一是小額貸款組織企業的貸款行爲,二是外商投資企業未經批准向境外企業借貸的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從金融政策監管的角度講,企業內部的資金拆借行爲本身屬於正常的資金往來,其危害性遠小於企業間的資金拆借,法律理應賦予其更大的流動性。

(2)依據稅收徵管政策有效的情形。在稅收徵管方而,稅收徵管機關也變相承認了企業間借貸合同的效力。根據國稅局《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的規定,納稅人向非金融結構貸款的利息、支出,納稅人經批准的集資利潤支出,按小超過金融結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水平範圍內的部分在當期稅前扣除。由此可見,稅法是在承認既定的企業間借貸的基礎上,允許其借款利潤支出在一定範圍內可以在稅前扣除,並沒有徹底否定企業間借貸。

2、企業內部資金拆借無效的情形

這種情況主要存在於大型的集團公司內部的違法拆借行爲和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拆借合同中。比如名爲買賣債券實際上並未進行債券買賣而只是實爲資金拆借的行爲,最高人民法院認爲,也屬於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從而依據銀行法的相關規定確認合同無效。

二、企業資金拆借的特點

1、它是一種有償的資金互助形式,貸款人需向借款人收取一定的利息,利率由雙方議定,可以低於或略高於銀行貸款利率。

2、它不受企業相互關係的限制,可以在有買賣關係的企業之間進行,也可以在沒有買賣關係的企業之間進行;可以在本系統內企業間進行,也可以在系統外企業間進行;可以在本地企業間進行,也可以在異地企業間進行。

3、它作爲企業之間提供的信用,因受自有資金數量的限制,融通金額一般比較小。因此,在拆借活動中,往往要採取由主管部門統一調度的方式進行調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