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對外舉債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一、企業對外舉債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企業對外舉債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在經濟生活中,企業可能會透過各種途徑對外舉債,以獲得充足的現金流。但是,我國刑法明確規定了非法集資罪,因此,企業在對外舉債中應當避免被認定爲非法集資。

根據《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一條的規定: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衆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爲。它具有如下特點: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權限的部門批准的集資以及有審批權限的部門超越權限批准的集資;

(二)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爲主外,還包括以實物形式或其他形式;

(三)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即社會公衆籌集資金;

(四)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性質。

因此,根據上面對非法集資的認定,企業在對外借款中應當防止出現非法集資的情況。

二、怎麼確定企業借款的利息

民間借貸合同屬於民事行爲範疇,利息可由雙方自行協商確定。但是,根據商業銀行法、銀行監督管理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的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因此,雙方可以約定利息爲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

在這裏要提醒企業借款人的是:企業之間的借貸是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是無效的借貸行爲。企業對外舉債很容易被認定爲非法集資,因此,建議企業借款時最好請專業的債權債務糾紛律師協助解決,避免因借款發生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