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債權申報的類別介紹是什麼

破產債權申報的類別介紹是什麼
律師解析:破產債權申報的類別介紹有有財產擔保的債權和無財產擔保的債權,已申報債權和未申報債權,有表決權的債權和無表決權的債權等,債權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
申報的債權是連帶債權的,應當說明。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四十九條
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書面說明債權的數額和有無財產擔保,並提交有關證據。
申報的債權是連帶債權的,應當說明。
第四十八條
債權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
債務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帳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不必申報,由管理人調查後列出清單並予以公示。
職工對清單記載有異議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職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