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起訴申請財產保全可以嗎?

一、借條起訴申請財產保全可以嗎?

借條起訴申請財產保全可以嗎?

1、憑藉條並不一定可以申請財產保全,申請財產保全,一般是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

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2、保全限於請求的範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二、借錢沒錢還被起訴怎麼辦?

1、借錢沒錢還被起訴可以積極應訴,也可以與債權人協商分期還款,延期還款或者減免債務。

2、如果對方不同意延期或者減免債務,要起訴債務人,那麼在起訴後,需要積極應訴,爭取在法庭上達到分期還款或限期還款的目的。

3、如果對方不同意延期或者減免債務,法庭不予支援,會限期償還全部債務。如有能力償還但拒不支付,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但是強制執行不會被關進監牢,因爲民事責任涉及不到刑事問題。

4、債務人若實在無錢可還,即使對方打贏了官司,法院執行人員知道沒有錢是無法執行的。只有在有錢拒不歸還的情況下,法院纔可以抓人(包括司法拘留或者以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罪追究刑事責任)。

5、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

執行方式包括:執行存款、執行收入、執行財產、搜查財產、強制交付、遷出房屋。

不管借款者是公民、還是單位,若是在與出借者約定的還款日期屆滿之後並沒有還款,那麼無論不還款的理由是什麼,出借者在可以拿出相應證據的前提之下,都可以向法院起訴。起訴請求被受理後,出借者也可以根據實際情形判斷自己是否可以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