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抗辯權舉證怎麼舉證?

借條抗辯權舉證怎麼舉證?

一、借條抗辯權舉證怎麼舉證?

1、被脅迫寫下借條後,要及時向警方報案留底,報案記錄可以作爲證據。

2、與對方溝通,找第三人在旁邊作證,證明自己是被脅迫的;

3、與對方接觸時隨身攜帶輕便錄音錄像設備,受到脅迫時可及時拍錄取證。

二、哪些借條法院不支援

1、過期借條。從法律上講,沒有借條過期的說法,只有過了訴訟時效的說法。正常的債權債務關係有2年的訴訟時效,過了訴訟時效,法院將不予支援。但在2年內,只要債權人主張過債權,訴訟時效就將重新計算。如果當事人能證明自己曾多次向對方討要借款,訴訟時效未過,可以到法院起訴。

2、賭桌借條。因賭博形成的債權債務關係,實際上是以合法的借條形式來掩蓋違法的實質,這種借貸關係不應受法律支援和保護。

3、傳銷入會費。介紹別人加入傳銷組織,爲收取入會費讓別人打下的借條,名義上是借款,實際上雙方之間不存在合法、正常的民間借貸關係,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不受法律保護。

4、撕毀的借條。被撕毀的借條作爲證據存在重大瑕疵,其效力不能等同書證原件,可採信度較低,不能單獨作爲定案依據。

5、借條複印件。只持有借條複印件,不能與借條原件進行覈對的確認借款真實性,且被告對借條不予認可的,法院不予支援。

三、債權債務抗辯權的種類如何區分

抗辯權根據作用不同,可以分爲永久性的抗辯權和延期性的抗辯權。所謂永久性的抗辯權是指權利人有永久阻止他人行使請求權的權利。舉個例子:訴訟時效屆滿後,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時,債務人可提出訴訟時效屆滿的抗辯,這種抗辯權在任何時候都可以行使,因此叫做永久性的抗辯權。延期性抗辯權是指權利人在一定時間一定條件下可以提出抗辯,而不是永久可以抗辯。

延期性抗辯權包括: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還有先訴抗辯權等。先訴抗辯權是在一般保證中保證人享有的一項權利,跟前三種抗辯權的性質還不太一樣。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和不安抗辯權這三種抗辯權都屬於一時性的抗辯權,又名雙務合同中的抗辯權,它們只是在雙務合同中適用。

借條的抗辯權舉證是由借款人進行舉證的,按照實際的情況證明是否在簽署借條的時候收到脅迫,不合格的借條包括過期借條,賭桌借條,傳銷入會費,撕毀的借條,借條複印件,抗辯權根據作用不同,可以分爲永久性的抗辯權和延期性的抗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