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欠錢起訴對方不出庭怎樣判?

欠錢不還還不出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對於被告而言,一般不會有勝訴的可能,所以對於原告而言是有利的。欠錢不還因爲存在違法行爲,所以可以透過起訴的方式維護權利。

如果是欠錢起訴對方不出庭怎樣判?

法庭不出席:缺席判決是相對於對席判決而言,就是人民法院在當事人一方不出庭的情況作出判決。當事人參加訴訟活動,可能是原告、被告親自到庭,也可能是無訴訟行爲能力的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法院指定的代理人出庭,或是由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委託的訴訟代理人出庭,在這幾種情況下,除離婚案件當事人仍要求出庭外,法院所作的判決均不是缺席判決。

對於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債權人可以透過以下三條途徑追計欠款。

第一條途徑是,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可直接向債務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計債款。起訴時應持有借據等證明借貸關係存在的證據,法院就會立案受理。由於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後一般採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係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後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後,儘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採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爲債權人清償債務。

第二條途徑是,由債務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爲失蹤人,然後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借款。

第三條途徑是,如果擔保人或保證人,可直接要求對方代替償還。

對於債務人欠錢不還的事情,債權人要保留好真實的證據,比如借款借據、欠款欠條、還款協議等,在多次催討仍然無效的情況下,應該在訴訟時效之內向法院起訴解決。在起訴的時候,一定要注重事實和確鑿的證據,如果是證據不能確實和充分的話,那麼可能對原告不一定有利。所以在起訴之前就要做好充分的準備。

欠錢不還的情形發生非常頻繁,一般解決的途徑也非常固定,可以協商處理,調解處理,最後的救濟手段就是訴訟的方式保障權利,訴訟要求具有證據條件,否則法院會判原告敗訴。對於欠債訴訟中對方不出庭這種情況也沒有多大的影響,只要是原告方面能夠提交充足的證明檔案,法院方面也是可以進行判決的,對方會以缺席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