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工作要遵循的原則:一、迅速及時原則。二、客觀全面原則。三、深入細緻原則。四、依靠羣衆原則。五、遵守法制原則。六、保守祕密原則。七、比例原則。【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五條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進行偵查,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對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