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聊天記錄辭職是否具有法律效應

勞動者辭職的通知必須要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電子聊天記錄辭職或者是口頭告知一般是沒有法律效力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電子聊天記錄辭職是否具有法律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