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相關法律解讀

隨着以五色土爲代表的民間借貸在島城影響的逐漸擴大,越來越多的投融資人開始關注民間借貸。爲了使更多的投融資人瞭解民間借貸,做到依法行事,從本期開始,我們將就與民間借貸相關的法律進行解讀。

民間借貸相關法律解讀

什麼是抵押貸款?指按《民法典》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爲抵押物發放的貸款。當債務人不履行還款責任時,貸款人有權按照法律規定處理抵押物,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解讀:借款人在需要融資借款時,可以以自己或第三人擁有的房地產(屬第三人的,需經第三人及共有人同意)作爲抵押物向債權人借款。由於房地產具有不可移動、價值較大等特性,而成爲最好的抵押物之一。

法律上對房地產等不動產的抵押以辦理抵押登記爲準,具體在市或區、縣房地產交易部門辦理,由產權所有人本人及共有人同意並現場簽字認可。

透過登記,債權人取得抵押權利證,使這種抵押得到了法律上的認可並被賦予相應的權利,可以確保到期債務人不履行還款責任時,貸款人行使抵押權,依照法律規定處理抵押物,以處理所得價款優先受到補償。法律規定的處理方式包括對透過協議對抵押物折價或變賣、拍賣等。優先受償是指抵押物被處理後,其所得價款除扣除相應的稅費及爲實現債權發生律師費、法院執行等費用後,第一受賠償的爲抵押權人,具有排他性。

此外,透過法律程序在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手續,可以確保抵押的有效性和真實性、驗證該房屋是否有權利受到限制的現象,如已凍結、已抵押或查封等無法再次辦理抵押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