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合同糾紛的相關法律規定是什麼?

一、民間借貸合同糾紛的相關法律規定是什麼?

民間借貸合同糾紛的相關法律規定是什麼?

民間借貸合同糾紛的相關法律規定是:雙方先進行協商;協商無效的需要向法院進行起訴,屬於民事糾紛的一種。民事糾紛,又稱民事爭議,是法律糾紛和社會糾紛的一種。所謂民事糾紛,是指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以民事權利義務爲內容的社會糾紛(可處分性的)。

二、解決借貸糾紛的集中方式是什麼?

(1)和解。和解是指當事人因合同發生糾紛時可以再行協商,在尊重雙方利益的基礎上,就爭議的事項達成一致,從而解決糾紛的方式。和解是當事人自由選擇的在自願原則下解決臺同糾紛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糾紛解決的必經程序。

(2)調解。調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透過運用說服教育等方法來解決當事人之間的合同糾紛。 雙方當事人接受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製作調解協議書,當事人即應當按照調解協議書履行各自的義務。由於調解協議書不具有法律強制力,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不能就此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但可以採用其他方式來解決爭議。

(3)仲裁。仲裁是指發生合同爭議的雙方當事人,根據爭議發生前或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將糾紛提交仲裁機關進行裁決並解決糾紛的方式。

(4)訴訟。訴訟是指合同糾紛發生後,當事人如果沒有仲裁協議,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對合同糾紛依法予以處理。這是解決合同糾紛的最常見方式。合同糾紛經人民法院審理並作出判決後,當事人對人民法院作出的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調解書必須履行,拒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當借款合同發生糾紛時,建議當事人雙方首先應及時協商解決。因爲協商解決有利於維護雙方的感情,有利於以後繼續合作,而且協商解決簡便、迅速、耗費少、便於執行。如果有必要的可以委託專業的辯護律師處理案件,對於勝訴有着很關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