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享有哪些權利

債務人享有哪些權利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爲債務,即必須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爲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爲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我想問一下債務人對第三人須享有權利 都有哪些吶?

債務人對第三人須享有權利如下
(1)債權。

  合同債權、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基於無因管理而產生的償還請求權、由於侵害財產權而產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和違約損害賠償請求權。

  (2)物權及物上請求權。

  如所有物還請求權、土地妨害除去請求權、債務人對第三人財產上存在的擔保物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