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起訴客戶拖欠貨款還有哪些方法解決?

一、簽訂規範合同是對付清欠的有力武器

除了起訴客戶拖欠貨款還有哪些方法解決?

在當前的買方市場的環境下,很多出企業爲了開拓業務,採取賒銷方式,先發貨,後收款,這無疑爲經銷商的風險轉嫁提供了機會。另外,很多國內外貿企業也採用付款交單或承兌交單方式,在這兩種方式下,銀行也只是提供轉交單據、代爲提示單據、代爲收款轉賬等服務,在經銷商拖欠貨款或拒絕提貨的情況下,企業的利益也得不到保障。

考慮到其中的巨大風險,我們建議企業停止對拖欠貨款的經銷商供貨的同時,向這家經銷商發出了律師函。在律師函中,詳細列明瞭雙方書面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違約責任及仲裁條款等。

二、知己知彼及時補建風險規避機制

其實,在很多情況下,企業收款的風險是可以自己避免的。不少中小企業在風險控制上做得遠遠不夠,沒有建立起有效的風險規避機制,很多企業只是憑感性經驗做事,缺乏對客戶的信用評估,公司的銷售流程也不夠規範,比如不簽訂書面合同,或簽約不合規範,缺乏對經銷商的有效約束條款,也沒有約定對自己有利的爭議解決方式,使很多企業既無法合法主張債權

爲更好地保護自己的利益,企業應當建立起有效的風險評估與預防機制。鑑於收款風險較高的情形,建議企業可以從以下幾點做起,及時補救,將風險降到最低程度。

(1)密切關注經銷商資金週轉情況,建立與完善企業的信用管理制度,加強與客戶的聯繫,透過多種方式瞭解其資信狀況,一定要隨時瞭解對方的商業信譽度以及商業資訊。

(2)出現經銷商拖欠貨款、資信狀況惡化的情況時,應及時採取措施,比如停止繼續供貨等,防止損失擴大。

(3)儘量簽訂書面合同並完善合同條款。企業在產品庫存大、新舊產品更換時期的背景下,常常會爲減輕庫存壓力而放鬆信貸的政策,或因爲長期關係有意無意地對合作已久的貿易伙伴“放鬆警惕”。企業在接這些定單時要在合同中備註:定單數量、質量、款式、付款方式達成一致後,毀約方將負責所造成的所有責任。很多企業與客戶的合作基於一種商業信用,不重視書面合同的簽訂及相關單據的收集,這往往會給企業帶來很大隱患。

三、起訴追款

另外,企業在簽訂書面合同時,應注意在合同中約定違約條款,約定經銷商不按期付款的責任,同時要注意合同中的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條款。

(1)收集儲存好單證及雙方的往來函電等資料,以備不時之需。

(2)嚴格履行在合同中賣方的義務,以免給經銷商拒收貨物或拖欠與拒付貨款落下把柄。

(3)在經銷商拖欠貨款後,企業不能心存僥倖,而應儘早採取措施,比如委託律師事務所,透過合作律師事務所覈查對方的資信狀況,儘快採取法律途徑追討欠款,一旦延誤了時機,經銷商破產倒閉後,就不用還債,企業就會血本無歸了。

由此可見,防患於未然是首選的方案,但是百密一疏,在所難免,所以在拖欠款項剛剛出現苗頭的時候就應該及時地遏制避免情況的惡化,將可能遇到的風險降到最低,建立完善的合同條款來規避風險,對於客戶拖欠貨款久勸無果的就只能透過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了,起訴客戶拖欠貨款還要收集相關的資料以備不時之需,採取正當的法律途徑來追討欠款。更多知識請諮詢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