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法院能力償還債務嗎

沒有法院能力償還債務嗎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爲債務,即必須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爲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爲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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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能力償還債務會坐牢嗎

對於沒有法院能力償還債務嗎這個問題,解答如下:

如果債主起訴欠債人,法院可以對欠債人強制執行,視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法律予以處罰。嚴重者或將坐牢。具體法律規定有:

《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條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 第102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裁定中止執行: 被執行人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一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被執行人與他人惡意串通,透過訴訟、仲裁、調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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