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關係不成立如何認定事實

在民間借貸案件審理中,借貸法律關係常常交織其他法律關係,認定借貸債權債務關係是否成立,在考慮借貸關係成立要件的同時,也要結合所涉及其他法律關係屬性以及相關法律後果。

借貸關係不成立如何認定事實

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實際提供借款的時間起生效。在訂立借款協議時應注意下列問題:

主體資格問題:借款人身份覈實

1、簽約對方爲個人

簽約對方如果是個人的,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既簽約方精神正常且年滿18週歲或者16至18週歲但以自己的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在此情況下可以要求其提供身份證、詳細的家庭地址、聯繫方法及個人的其他情況,方便於在必要時對其進行實地的考察和確認。

必要時可以要求借款人配偶簽字、提供身份證複印件、身份關係證明。

2、簽約對方爲企業

①企業下屬部門,如企業各部、科、處、室等是不具備主體資格,不能簽訂借款合同。如果簽訂了借款合同,也可能會因爲主體不適格而被認定無效。

②企業的分支機構,如分廠、分公司、辦事處等,則應看其是否有授權,是否具有對外開展業務資格,是否有非法人營業執照。如果有授權或非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纔有簽訂合同的資格。對分公司、分廠、辦事處的審查,除審查分支機構的履約能力外,還應審查公司的履約能力的情況,因爲分公司、分廠、辦事處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③企業主體資格的審查。一般是對企業營業執照進行審查,檢視企業名稱是否與擬籤合同當事人的名稱一致;檢視註冊資本是否與擬籤合同標的額相稱;檢視企業經營範圍是否在擬籤合同業務的經營範圍內;檢視企業的工商年檢是否透過了工商部門年度檢驗。除以上的方式以外,還應依據營業執照中記載的情況,對公司的辦公地點、人員、固定資產等進行實地考察和確認。

④資信審查。一般應要求對方提供資信證明資料,包括企業簡介、營業執照、效益情況、稅務證明、銀行信用等級證明以及單位的基本情況等。同時還可以透過調取工商資料等其它手段覈實對方所提供的資信證明情況,對公司的註冊資本情況、會計資料、股東等進行審查

最後,在簽訂借貸關係的合同時需要仔細認定雙方的借貸關係,在不明確雙方的關係或者是合同效力的情況下,不要建立借貸關係,如果是在最後的還款中,債務人或者債權人存在違約情況,要及時向法院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