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欠賭債需要雙方共同償還嗎?

一、離婚欠賭債需要雙方共同償還嗎?

離婚欠賭債需要雙方共同償還嗎?

1、離婚欠賭債不需要雙方共同償還。

《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都明文規定:禁止賭博。因賭博所產生的債務,是無效的民事行爲。

因此,從法律關係上說,賭債不成其爲債權。贏家無權向輸家追債,輸家也沒有義務償付賭債。

2、同時,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賭博是一種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爲。所以,所謂賭債本身就是違法的,是不受法律支援的。

二、怎麼舉證債務屬於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

1、夫妻一方舉債中,債權人和債務人明確約定該債務爲一方個人債務的,比如在借條中明確約定爲個人債務的。

2、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這樣的情況比較少,因爲一般情況下夫妻間財產、債務約定是祕密的,第三人無法得知,而在該類型糾紛中,夫或妻必須對”第三人知道該約定”進行舉證。

3、能夠證明該債務不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產生。如在婚前或離婚後產生的債務一般應認定爲個人債務,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4、能夠證明債務未用於共同的婚姻生活。即使夫妻一方將債務用於生產經營活動,但從未用於家庭生活的支出,也可以證明其爲個人債務。因爲貨幣是種類物,不是特定物,所以無法證明這張錢用於什麼地方,那張錢用於什麼地反,所以舉證也是有難度的。實踐中主要看借款和婚後生活的關聯性及合理性。

若債務屬於男女雙方共同應該償還的債務,那麼債務的償還責任並不會因爲離婚而被免除。但由於賭博而欠下的款額並不屬於夫妻債務,甚至也不屬於受到法律保護的債權。故此借款,在借款者不願意還款的情形下,即使向法院起訴,原告也極有可能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