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別人欠錢二萬不還怎麼辦

一、如果別人欠錢二萬不還怎麼辦

如果別人欠錢二萬不還怎麼辦

1、可以透過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法院會依法做出判決  

2、勝訴之後,如果對方拒絕履行的,勝訴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後,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4、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採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採取限制出境,在徵信系統記錄、透過媒體公佈不履行義務資訊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5、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二、需要收集那些證據                                                                                                                                                                           1.第一組——收集借過錢的證據

一個欠條不能直接起訴。在審判實踐是這樣的,如果金額不大,幾千,一、兩萬,那可以,一般拿個欠條起訴就行,但是如果數額較大,就要提供其他的證據證明你把錢借過給別人。所以,如果甲借給乙10萬元,光拿着個欠條到法院起訴,又不能提供其他證據材料,那這個案子十有八九就是輸。因此,要提供當時把錢借給對方的證據,比如向對方轉賬的銀行憑條、如果以現金方式給的錢,要打印從銀行取現金的憑條等等。

2.第二組——收集主張債權的證據

說白了,就是收集曾向他要過錢的證據,這一點,主要是防止債權過2年訴訟時效,形式上,既可以是對方以書面形式的“還款計劃”,也可以以錄音、錄像的形式證明曾多次向對方要過錢。在這裏和大家說一下,不少人也問過,自己偷錄是否犯法,是否能拿出來當作證據,可以明確地說,只要不侵犯對方的權益,錄是可以的,怎麼叫侵犯對方權益呢,比如說在對方臥室裏,錄人家乾點什麼,這是不可以的,如果在一個公開的場合,談了個什麼事情,這完全可以錄下來作爲證據使用。

3.第三組——收集對方財產資訊

收集對方財產資訊的目的是爲了達到“要到錢”的目的,現在很多案子,法院判決是原告勝了,但是原告一分錢都拿不回來,這是爲什麼呢,就是因爲沒有收集到對方的財產資訊,無法執行,因此,如果想真實把錢要到手,而不是一紙空頭判決,那麼就要調查對方的財產情況,要主要是對方的帳戶、房子、車、公司股權等情況。當然,要調查別人的財產,對於個人來說是比較難的,就是律師出面調查,也不可能將對方所有財產都調查清楚,因此,這一步,只能說是儘量提供,如果實在不行了,可以委託律師查一下。

在追要欠款時,應該在合理的訴訟期內進行辦理。一旦超過訴訟時間的,人民法院將不再受理債務糾紛案件。還應在訴訟前,對對方的財產進行保全辦理,一旦案件勝訴後,可以將保全的財產用於償還自身的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