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欠錢者不還還打人怎麼辦

如果欠錢者不還還打人怎麼辦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爲債務,即必須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爲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爲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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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不還還打人怎麼辦

直接進行法院起訴。
第一步:法院起訴,提交訴狀,法院受理。
第二步:法院受理後會發出傳票,欠債人不能到法院就是調解失敗。
第三步:調解失敗後,開庭受理,法院會發出第二張傳票,確定開庭時間,欠債人“缺庭”也不會影響判決,確認欠債人敗訴的判決書,會指明將欠款打到法院指定帳戶的時間。
第四步:如果到期欠債人仍不打錢,將會被凍結所有銀行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
債務應當清償。 暫時無力償還的, 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