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調解如果還是不還怎麼辦?

一、欠錢調解如果還是不還怎麼辦?

欠錢調解如果還是不還怎麼辦?

欠錢調解如果還是不還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對於生效的法律文書,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如果是故意欠錢不還的,最好的辦法就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欠錢不還,雙方之間是民事法律關係,雙方之間的糾紛屬於民事糾紛。解決民事糾紛的方法有雙方協商解決,由第三人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協商、調解不成的,或者不願意協商、調解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蒐集和保留真實的證據,比如欠款欠條、還款協議、借款合同、銀行轉賬回單等,經多次催討無效的話,就要在法定的訴訟時效兩年內向法院起訴處理。

債權人如果不想傷和氣、結怨仇並迅速化解債務糾紛,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提出書面調解申請。據司法部頒佈的《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申請調解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明確的被申請調解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況。

2、有具體的調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請人履行還款義務等。

3、有提出調解申請的事實依據,如借款合同、擔保協議等。

4、該糾紛屬於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受理範圍。經調解達成協議後,債務人應按約履行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協議。對於簽訂協議後債務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判令對方當事人履行調解協議。

二、追討債務訴訟時效是多久?

1、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訴訟時效爲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逾期則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的權利。

2、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債務人在約定期限屆滿後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應當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從收到欠款條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訴訟時效(3年)。

3、對於不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也就是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民間借貸,不受訴訟時效規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長20年保護期的限制。

4、對於不定期的民間借貸,如果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的(當然由借款人舉證證明其已經明確表示不予還款),則從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之日起適用2年的訴訟時效期間。

民間方面的債權債務關係在進行處理的時候一定要仔細小心,因爲其中可能會涉及到一個訴訟時效的問題,還有就是對於證據的審查也要非常的嚴格,如果證據充足,可以支援當事人的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