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私下欠錢不還怎麼辦?

一、如果私下欠錢不還怎麼辦?

如果私下欠錢不還怎麼辦?

根據《最高人員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出借人提起民間訴訟時,需要就借貸關係的成立承擔舉證證明責任。

對於欠債不還的,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但要想得到法院判決的支援,除了借款人承認外,必須提供充分的證據,否則將面臨敗訴的風險,對自身不利。欠條只不過是其中的一種證據,即使沒有欠條,如果有其他證據可以證明自己的訴訟請求,那麼也是可以追討回欠款。

在沒有借條的情況下,你可以透過提供證人證言、錄音、短信、聊天記錄、付款憑證等證據來支援自己的訴訟請求。針對你的情況,你可以找借款人協商,透過錄音或其他記錄方式確定你們存在債權債務關係,或透過向對方書面方式催要,讓對方簽字確認等。

另外,你需要注意的是,這種債權一定要注意訴訟時效的限制,如果超過兩年屬於超過訴訟時效,法院不會支援您的請求。

1、對於欠債不還的,你可以選擇起訴,前提是有證據,並且在訴訟時效以內。

2、證據包括欠條、錄音、付款憑證等都可以,而且借據要是原始的,不能經過任何的塗改或者複印等加工。

3、註明還款日期的,訴訟時效從借條到期之日起兩年內;沒有還款日期的,隨時可以要求還款,從第一次追討之日起兩年內就可以。

4、法院判決後,如果對方不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對債務人惡意拖欠的還可以拘留。債務人去世的,可以從其遺產中進行清償。

相關法律

《最高人員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條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爲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第九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視爲具備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條關於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現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時;

(二)以銀行轉賬、網上電子匯款或者透過網絡貸款平臺等形式支付的,自資金到達借款人帳戶時;

(三)以票據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據權利時;

(四)出借人將特定資金帳戶支配權授權給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對該帳戶實際支配權時;

(五)出借人以與借款人約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並實際履行完成時。

只要當事人有相關的欠條的話,不管是他承不承認都需要履行該項還款義務,因爲欠條是有相關的法律效力的,只要進行簽署了,那麼就需要承擔起相關的責任,如果對方拒絕進行執行還款的話,那麼就可以直接拿着欠條向法院提起,相關訴訟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來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