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貸陰陽合同指的是什麼?

一、 套路貸陰陽合同指的是什麼?

套路貸陰陽合同指的是什麼?

套路貸陰陽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就同一事項訂立兩份以上的內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對內,一份對外,其中對外的一份並不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國家稅收等爲目的;對內的一份則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可以是書面或口頭。“陰陽合同”是一種違規行爲,在給當事人帶來“利益”的同時,也預示着風險。

一般因爲“陰陽合同”中的“陽合同”因不體現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而不發生效力,而“陰合同”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而認定爲有效合同,“陰合同”只要內容合法,同樣受到法律保護。然而,如果利用“陰陽合同”實施違法行爲,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違法的目的,則不僅僞裝的“陽合同”無效,被僞裝的“陰合同”也因內容違法而無效。因此,對"陰陽合同"要慎之又慎。

實踐中,鑑於買賣雙方簽訂“陰陽合同”的行爲嚴重違反了中國稅收管理規定,有關部門查實後,如果屬於一般偷稅行爲,行政機關有權給予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如果偷稅數額較大、次數較多,則可能構成犯罪。

二、法院對於陰陽合同的認定

陰陽合同在相當長的時間裏都是一種客觀現象,短期內也不可能完全消除,因而,老百姓、政府機關、法院都是知道的,法院審判也相對比較寬鬆,除非差價太大,往往根據違約情形選擇適用對違約方不利的規定。具體可分爲以下幾種情形:

1、對於差價以裝修名義並且差價較小的,一般認定合同有效。

2、對於差價太大,一般會認定無效。

3、對於賣方不想賣,主張中介與買方惡意串通以低價過戶損害其利益的,一般認定合同有效但過戶價格條款無效。

4、對於買方不想買而主張賣方避稅,或者籤現售後只想以現售合同上的低價買,一般認定合同有效但過戶價格條款無效。

5、對於雙方仍想交易但過戶時一方主張以真實價過戶,另一方拒絕的,會調解,調解不成則認定合同不成立。

6、沒簽過戶確認書,現售價變少的,視爲雙方意思變更,現售合同有效。

套路貸陰陽合同的具體簽訂情況,是需要嚴格基於上述法律中規定的程序和要求來進行處理的,特別是不同的涉案情況所認定的相關事項是不同的,因陰陽合同造成了國家稅收損失或者逃稅的行爲是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