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欠錢不還的人他不出庭怎麼辦?

一、起訴欠錢不還的人他不出庭怎麼辦?

起訴欠錢不還的人他不出庭怎麼辦?

法庭不出席: 缺席判決是相對於對席判決而言,就是人民法院在當事人一方不出庭的情況作出判決。當事人參加訴訟活動,可能是原告、被告親自到庭,也可能是無訴訟行爲能力的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法院指定的代理人出庭,或是由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委託的訴訟代理人出庭,在這幾種情況下,除離婚案件當事人仍要求出庭外,法院所作的判決均不是缺席判決。

二、欠債不還起訴處理方法

1、訴前財產保全

訴前財產保全就是將對方的帳戶、房子、車等財產查封上,防止對方轉移財產。這一步並非必須的流程,要結合各案的情況及對方的財產情況,如果欠的錢並不多或是對方有償還能力,或是實在查不到地方財產,可以省去這一步。

2、起訴

接下來就是立案、庭審、判決了。法定的一審審限是6個月,二審是3個月,一般如果沒什麼太大意外的話,3-4個月一審就有結果,可能你覺得時間太長了,但是沒辦法,這是最後一條路。至於說訴訟中欠錢不還怎麼辦,怎麼開庭,限於篇幅,在這裏就不細說了。

3、執行

如果判決下來了,那麼應在判決生效後2年內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讓法院直接查對方財不進行執行,如果對方就不執行,在一般地區,可以由法警拘留對方當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4、調解

調解是說雙方都退一步,把問題解決,比如說欠10萬元,甲說,少還點,還9萬元,馬上就還,其他的你也別找我要行不,乙說,行!那這事就完事了,雙方就解決了,一般地,法院會主持雙方進行調解,我個人建議如果條件差不多,可以接受,最好達成調解,因爲將精力牽扯到訴訟中並非是一個明智之舉,實實在在拿到錢纔是真,不要爲小利益而放棄了大利益。

對於債務人欠錢不還的事情,債權人要保留好真實的證據,比如借款借據、欠款欠條、還款協議等,在多次催討仍然無效的情況下,應該在訴訟時效之內向法院起訴解決。在起訴的時候,一定要注重事實和確鑿的證據,如果是證據不能確實和充分的話,那麼可能對原告不一定有利。所以在起訴之前就要做好充分的準備。

欠錢不還的情形發生非常頻繁,一般解決的途徑也非常固定,可以協商處理,調解處理,最後的救濟手段就是訴訟的方式保障權利,訴訟要求具有證據條件,否則法院會判原告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