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貸款如何辦理

一、擔保貸款如何辦理

擔保貸款如何辦理

1、申請:企業提出貸款擔保申請。

2、考察:考察企業的經營情況、財務情況、抵押資產情況、納稅情況、信用情況、企業主情況,初步確定擔保與否。

3、溝通:與貸款銀行溝通,進一步掌握銀行提供的企業資訊,明確銀行擬貸款的金額和期限。

4、擔保:與企業鑑定擔保及反擔保協議,資產抵押及登記等法律手續,並與貸款銀行簽定保證合同,正式與銀行、企業確立擔保關係。

5、放貸:銀行在審查擔保的基礎上向企業發放貸款,同時向企業收取擔保費用。

6、跟蹤:跟蹤企業的貸款使用情況和企業的運營情況,透過企業季度納稅、用電量、現金流的增長或減少最直接跟蹤考察企業的經營狀況。

7、提示:企業還貸前一個月,預先提示,以便企業提早作好還貸準備,保證企業資金流的正常運轉。

8、解除:憑企業的銀行還款單,解除抵押登記,解除與銀行、企業的擔保關係。

9、記錄:記錄本次擔保的信用情況,分爲正常不正常、逾期、壞帳四個檔次,爲後續擔保提供信用記錄。

10、歸檔:將與銀行、企業簽定的各種協議以及還貸後的憑證、解除擔保的憑證等整理歸檔、封存、以備今後查檔。

二、爲別人提供擔保貸款要注意什麼

(一)擔保行爲的性質:

1.附屬性:合同與擔保之間的關係是從屬關係,即擔保附屬於合同。

2.選擇性:我國合同法設立了擔保制度,但並未規定當事人必須設立擔保。

3.保障性:保障合同的履行是擔保的最根本的特徵。

(二)常見的擔保方式: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五種。

(三)擔保合同的種類及形式:

擔保合同包括保證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定金合同。行使留置權無須簽訂合同。擔保合同可以是單獨訂立的書面合同(包括當事人之間具有擔保性質的信函、傳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擔保條款。

(四)擔保合同生效時間:

1.抵押合同中,必須辦理抵押物登記的自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自願辦理抵押物登記的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2.質押合同自質物移交於質權人佔有時生效。

3.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五)擔保合同無效的原因

1.主體違法:當事人是無行爲能力人或限制行爲能力人;保證人資格不合法;法律規定的其它情況。

2.客體違法:抵押財產是擔保法禁止的;抵押或質押財產是贓物或遺失物。

3.內容違法:如債權人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使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扣擔保的無效。

(六)擔保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

返還財產,賠償損失,在必要的情況下還要追繳財產。

經過本站小編的分析解答,大家此時應該已經知道擔保貸款如何辦理了吧,而在爲他人提供擔保貸款的時候,一定要注意此時承擔的法律風險是比較大的,同時也有一些具體的問題是需要格外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