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債權債務律師費用收取遵循哪些原則

一、專業債權債務律師費用收取遵循哪些原則

專業債權債務律師費用收取遵循哪些原則

專業債權債務律師費用收取遵循公開公平、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律師事務所應當便民利民,加強內部管理,降低服務成本,爲委託人提供方便優質的法律服務。律師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並且政府指導價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

二、債權人

債權人也就是通常叫的債主,債主是指借出錢財收取利息的人即放債的人,是債的關係中有權利要求另一方(債務人)爲或不爲一定行爲的當事人。在債的關係中,債權人是特定的,只有該特定的權利主體纔有權要求義務主體履行約定的義務。負有履行義務的人如不履行義務,債權人有權請求司法機構強制其履行。如果債權人由於對方不履行義務而遭受到經濟上的損失,有權要求賠償。債權人還享有代位權和撤銷權。代位權是指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代債務人行使其爲第三人的權利,其後果由債務人承擔的權利;撤銷權是指債權人對債務人有礙於債權實現的法律行爲享有的請求撤銷這一行爲的權利。債權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國家。

債的關係中有義務按約定的條件向另一方(債權人)承擔爲或不爲一定行爲的當事人。在債的關係中,債務人是特定的,只有該義務主體才必須向債權人承擔交付財產、提供勞務和爲或不爲一定行爲的義務。債務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國家作爲民事主體出現時也可以具備債務人的資格。

三、債務人

通常指根據法律或合同﹑契約的規定,在借債關係中對債權人負有償還義務的人。在財務會計學的術語中,債務人是指欠別人錢的實體或個人。簡單地說,債務人也可以理解成是買方,而對應的債權人可以理解成賣方。

債務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國家作爲民事主體出現時也可以具備債務人的資格。

債權與債務兩者是對立的關係,由其引發的糾紛比比皆是。在私下協商無果的情況下,選擇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利,就尤爲重要。那麼就會涉及到律師協助案件發展需要,一般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不同,以及各地規定不同,收取的律師費用也就有所差異。